为加强环境资源法治宣传,做实以案释法工作,浙江法院在第二个8·15全国生态日来临前,发布了2024年浙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本次撷选的案例涉及环境污染防治、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及环境治理与服务等多个领域,充足表现了浙江法院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的态度和决心。
2020年10月16日,淳安县林业局批复同意被告人杨某某在淳安县富文乡青田村建设开挖林道。2020年12月8日,被告人杨某某以其子名义在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该林道建设后产生多余土石混料标的。2020年12月至2022年4月期间,被告人杨某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超过原有林道审批的范围开挖采石,并已将部分开挖取得的砂石石料销售给雷某等10余人,大量尚未销售的矿石仍遗留在现场。经统计,被告人杨某某已销售的石料37.4万余吨,销售金额803万余元(超过原有石料公开对外招标数量采矿31.9万余吨,非法销售金额人民币710万余元)。经鉴定,现场非法开采石料为石英砂岩,属于国家规定的矿产资源。
淳安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很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被告人杨某某系初犯,且自侦查阶段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在案发前主动退赔部分损失,予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该判决已生效。
本案系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引发的刑事案件。矿产资源是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组成部分,具备极其重大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本案中,杨某某借开林道之名行非法采矿之实,影响砂石交易市场管理秩序,破坏国家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人民法院在追究非法采矿违法犯罪行为刑事责任的同时,着重关注案发现场遗留大量矿石处置问题,多次组织行政机关进行研判,并就修复形式发送司法建议。行政机关在收到司法建议后进行专项论证,形成修复方案并逐步实施。本案的依法审理对于受损环境修复中行政机关与法院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具有借鉴意义。
2023年2月1日,被告单位杭州某环保公司受舟山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某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开始运营相关产业园区污水处理站。2023年2月以来,为减少公司经营成本,被告人姜某某(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吴某某(被告单位员工、涉案污水处理站现场负责人)商定,指使及伙同污水处理站操作人员多次使用水泵抽取二沉池内未完成处置的含泥废水,通过排放口偷排,并以堵塞PVC管口的方式干扰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监测,直至2023年11月24日被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当场查获。经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现场采样的水样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等浓度超过国家排放标准。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单位环保公司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姜某某、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告人吴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严重对环境造成污染,已构成污染自然环境罪,且系单位犯罪。被告单位及二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依法判处被告单位杭州某环保公司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姜某某、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十个月不等,均缓刑,并处罚金;被告人姜某某、吴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与排污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该判决已生效。
本案系干扰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引发的刑事案件。被告单位及二被告人作为环保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明知污水违规排放的危害,不但没有积极履行治理的职责,反而为减少经营成本而以身试法,干扰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将重点排污企业化学含氧量等指标超标的生产污水排进市政管网,严重损害整个区域污水处理能力,增加治理成本。人民法院坚持惩戒与预防并重,结合被告人认罪悔罪的态度及实际损害结果,既追究相关主体的刑事责任,又向自然人被告发出从业禁止令,有助于警示环保行业单位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履行治污主体责任,同时对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建立规范有序公平的环境服务市场起到了有力推动作用。
2021年11月,温州某妇产医院(以下简称妇产医院)因转让需要,委托浙江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该公司将编制工作转包给被告人郑某某。2022年4月,妇产医院与环保公司签订附加协议委托办理环评相关手续,后该公司又委托被告人郑某某编制与该医院有关的项目环评报告。被告人郑某某收取15000元费用后,因没办法完成编制工作,便于2023年1月初从公开网络上截取相关文件的格式及公章印文,伪造环评批复文件。后妇产医院相关公司持该伪造的批复文件等材料申请排污许可时,被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发现,涉案伪造的批复文件亦被扣押。案发后,被告人郑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退出违法来得到的15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已退缴违法来得到的,依法予以从轻处理。依法判处被告人郑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伪造的批复文件予以没收。该判决已生效。
本案系伪造环评文件引发的刑事案件。环境影响评价是专业严谨的评估论证,是环境风险的过滤器、安全阀。伪造环评报告和批复文件不仅严重扰乱环评市场秩序,更将导致相关生产经营活动逃避必要行政监管,埋下严重的环境隐患。人民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对被告人判处实刑,彰显了人民法院从严惩治借伪造环评审批文件逃避监管的违法犯罪行为决心,有助于引导环评行业及从业人员认真履职,严格依法依规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发挥环评的源头预防作用。
2019年,陈某某通过物流邮寄方式,分两次将5只穿山甲(其中4只杀害处理),以总价81922元的价格出售给王某某。王某某将其中1只穿山甲制酒后,以12500元的价格出售给施某某。2020年6月3日,穿山甲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一级。以案涉行为发生时穿山甲的保护级别计算,本案生态环境损害为200000元。缙云县人民法院分别于2022年8月29日、10月26日作出刑事判决,认定陈某某、王某某、施某某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并判处相应刑罚。之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陈某某、王某某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00000元承担连带责任,施某某对其中的40000元承担连带责任。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某某明知穿山甲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情况下仍联系陈某某购买穿山甲;施某某在明知穿山甲是国家保护动物、不得非法买卖食用的情况下,仍从王某某处购买穿山甲以食用,王某某、施某某及陈某某的行为共同致害,三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共同侵权。判决陈某某、王某某连带赔偿野生动物生态环境资源价值损失200000元,施某某对其中的40000元承担连带赔偿相应的责任。该判决已生效。
本案是非法猎捕、买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上下为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连带赔偿相应的责任的典型案例。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滥食野生动物不仅危害野生动物种群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而且对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成重大隐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购买人虽然不是野生动物猎捕和杀害的直接行为人,但其购买行为为猎杀野生动物、买卖野生制品提供了动机和市场,是野生动物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减损的直接原因。本案中,人民法院综合运用刑事、民事法律手段对非法猎捕、买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乃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案例五:温岭市某电力有限公司诉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人某集团有限公司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及行政复议一案
2018年3月27日,温岭市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与第三人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光伏电站屋顶租赁协议,约定向第三人承租厂房屋顶用于投资建设光伏发电站,租赁期限为15年;如因国家或地方政府城市规划调整而导致项目场地所在建筑物被征收或拆迁的,政府给予电力公司项目(光伏电站拆装相关)的补偿或赔偿等经济利益应归电力公司所有。2019年12月6日,温岭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与第三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约定收购面积及收购补偿款。2020年1月17日,第三人向电力公司发出通知,称厂区所有国有土地已被温岭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储,要求在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光伏发电设施的拆除工作。之后,电力公司拆除相关设施并搬离。
电力公司向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温岭资规局)寄送《要求履行补偿职责申请书》,要求温岭资规局履行补偿职责。温岭资规局作出回复称不属于温岭市土地收购储备的补偿范围。电力公司不服,向温岭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温岭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温岭资规局作出的回复。电力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认为,案涉土地收购合同内容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补偿事宜,体现了管理行政公共事务的目标。电力公司所从事的光伏发电正常经营活动因为案涉收购行为已经没办法继续。在此情形下,温岭资规局因下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购第三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这一先行行政行为,产生了对电力公司光伏设备拆装、搬运等相关合理费用进行补偿的附随义务。温岭资规局对电力公司作出回复,认为不属于温岭市土地收购储备的补偿范围,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应予以撤销。温岭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结论错误,亦应撤销。至于电力公司要求温岭资规局补偿事宜,应由行政机关先行处理,温岭资规局应在调查核实后对电力公司作出补偿决定。综上,判决撤销温岭资规局作出的《关于对要求履行补偿职责申请书的回复》及温岭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并责令温岭资规局对电力公司的请求作出补偿决定。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予以维持。
“双碳目标”是我国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光伏发电作为一项新的清洁能源技术,能够大大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改变空气质量,维护生态平衡,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重要意义。实践中,光伏发电公司制作设备往往需要固定于不动产之上,其作为不动产承租人在较长的生产经营周期中易遭遇所租赁不动产产权变动,进而引发纠纷或诉讼。本案中,人民法院考虑了光伏发电的经营周期长等特殊性,并结合真实的情况充分保障了光伏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023年2月至3月期间,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执法中发现,三家洗车行在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店内使用水泵取用地下水,用于冲洗车辆的商业经营。经该执法局责令改正后,为预防三案当事人再次实施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2023年3月17日,该执法局向长兴县人民法院申请禁止令,禁止三案当事人实施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行为。
长兴县人民法院认为,在被申请人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申请人对涉嫌取用地下水用于冲洗车辆的行为已经立案调查,为避免上述行为对生态环境资源继续造成损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对申请人的禁止令申请予以准许。
该三案是湖州地区首次针对水资源保护发出禁止令,是落实预防性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水量稳定、水质好等特点,是生活饮用水、农业灌溉、工矿和城市的重要水源之一,对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具备极其重大意义。该三案中,洗车店为减少经营成本,未经行政主任部门批准取水,直接取用大量地下水用于营利活动,违反法律规定。通过发出禁止令的方式禁止取水,既发挥预防性功能,保护水资源,又规范了经营行为,起到震慑作用。禁止令发出后,人民法院跟踪回访,三家洗车店未再实施擅自取用地下水行为。
夺命大火多由当事人无视安全、各防控环节失守导致。今年1月发生在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的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记者跟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独家获取了事发现场的视频,通过影像分析还原了这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经过。
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11月12日,知名博主李子柒再次更新长视频,并在发布的海报配文上写到“很想你们”。公开资料显示,李子柒作为知名网络博主,但自2021年更新长视频后,就一直停更,此后只偶尔在宣传视频中露面。李子柒最近一次出现在公开视频中,是今年10月现身“强国熊猫周”宣传视频。
“桂林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对被告人陈继兴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2024年11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
劳斯莱斯女车主被曝曾3次发生撞车事故,警方回应!女车主粉丝已超140万
每经编辑:张锦河近日,广州市海珠区一辆大货车撞上一辆粤港澳三地牌照的粉色劳斯莱斯,此事的发展引发持续关注。不少网友质疑此车祸是剧本,有摆拍之嫌。
15岁男生早恋被女生家长扇耳光后失联,被找到时已溺亡,律师:女生家属无需担责
近日,福建莆田15岁男生早恋被女生家长扇耳光后失联,11日晚,当地某救援中心确认其不幸溺水身亡。寻人启事显示,11月9日早上,卓某桓在华亭油赖村附近走失,身穿白色T恤,黑色短裤,目前已报警。家属在社交平台发文称,男生骑车去南湖山边,至今未归。寻人启事。
今天,第十五届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在广东珠海开幕。本届航展规模空前,展馆面积和展品数量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首次打造“空、海、陆”一体的动态演示新格局。十大“前所未有”震撼亮相,尽显逐梦长空的中国力量。
声明:本文内容均是根据权威资料,结合个人自己的观点撰写的原创内容,文末已标注文献来源及截图,请知悉2015年8月,吉林大学第四医院内发生了一起惊险的轻生事件,一位年轻的女孩纵身一跃从医院四楼跳了下去,这时候楼下一个黑影及时闪现出来,在女孩触地的一刹那接住了她。
很多人都知道蓝翔技校,因为它一句响亮广告语在全国传开了,成了很多年轻人学习技术的好去处。荣兰祥前后将自己的三个女儿和原配妻子纷纷送进了监狱,自己独自在外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