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阀装置数量可根据锅炉蒸发量而定,对蒸发量0.5t/h、发热量0.4MW的锅沪至少应装置两个安全阀。
(1)安全阀应笔直装置,安全阀需直接装置在锅炉顶部的安全阀接口的法兰上,中心不允许装置阀门,也不宜接出短管后再装置安全阀。
(2)蒸汽锅炉的安全阀排汽管不允许装置阀门,并应通至室外安全处排放,排汽管尽量少拐弯,排汽管直径应按规划的基本要求,不行恣意改变管径。热水锅炉应衔接泄水管,泄水管与安全阀间不得装置阀门,泄水管接至地上的排水地漏或漏斗处,每个安全阀宜设独立的排放管。
(1)对终年运转的锅炉,应守时进行校验,并经有关部门的查验测验单位校验出具合格证明。
(3)运转中发现安全阀失灵(超压不动作或未到起跳压力而常常动作),禁止自行拆开修补,应立刻来替换合格的新安全阀。
(4)为了可以更好的确保锅炉安全运作,防止安全阀的阀芯与阀座因长期不动作而粘住,有必要守时进行手动排汽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