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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六种镜子”提升居民燃气安全

发布日期: 2024-11-12 作者: 产品中心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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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年来,瓶装液化气事故频发,导致非常严重的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据统计,2023年全国城镇燃气事故总数612起,其中液化气事故300起,死亡总数77人,液化气死亡53人。引发各级政府及广大群众重点关注。

      一方面,液化气企业存在“小散乱”现象,“小作坊”式燃气企业规模小,整体设施设备老旧,工作人员多为共同生活的亲属,专业相关知识欠缺,对燃气安全认识不到位,“小作坊”式生产模式制约了企业的规范化生产和规模化发展。同时,门槛低导致企业主体数量与市场规模不符,过剩的市场主体之间为竞争市场占有率必然产生无序和不良竞争,具体表现在跨区域销售、气站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出现。另一方面,液化气用户安全意识淡薄,不少燃气用户对燃气安全了解不够,燃气安全常识不足,安全用气意识不强。尤其是部分餐饮用户对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听之则弃”、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整改“谈钱则变”、燃气报警设备“买而不用”,燃气安全主动性欠缺,被动性较强,抱有极大的侥幸心理。

      用好“”,完善法律抓本质。当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很多违则无相对应的罚则,导致执法过程震慑力较弱,且关于不同职能部门的燃气安全责任未进行明确,因此,要逐步完善燃气法律和法规,以法规完善促进监管的全覆盖,为燃气行业强有力执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同时,要从法律上逐步提升燃气企业准入门槛,设置燃气企业淘汰退出机制,营造“可进可退”的行业优胜劣汰法则,促进燃气市场经营秩序的逐步向好。

      用好“多棱镜”,共担责任筑防线。燃气安全涉及住建、城管、应急、市监、交通、商务等多部门,各级属地政府,以及燃气企业,餐饮企业,居民用户等,任何一方责任的缺失必将导致整个燃气安全监管链条的断裂,要逐步压紧压实燃气安全各方责任,主动和被动相结合,既要发挥各方主观能动性,自觉做好燃气安全工作,又要利用好监督检查、执法处罚等手段,倒逼责任各方积极担责尽责,从而建立起部门监管凝合力、属地管理筑安全、企业主体源头控、居民用户末端安的燃气安全链条。

      用好“凸透镜”,整合企业促规范。解决燃气企业“小散乱”最直接的方式是促进企业整合,按照“一城一企”培育规模化经营企业为方向,引入规模大、实力强、管理优的液化气企业,对当地液化气公司进行整合重组,成立新公司,设置统一充装站,优化设置供应站和配送站,建立规范化企业管理制度,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车辆、统一人员、统一着装、统一安检标准、统一热线电话、统一服务标准,促进随瓶安检和入户安检的真实落地,以规范化减少事故发生。

      用好“显微镜”,排查隐患防风险。隐患排查是安全工作的必要法宝,然而过度泛化的“隐患排查”却越来越流于形式,走马观花式检查、掩耳盗铃式合格、查而不改式问题、弄虚作假式整改都会存在,“隐患排查”变成空喊的口号,实际效果大打折扣,甚至造成各级政府对数据的盲目自信和对燃气安全整体情况的错误认知。因此要从真查真改上下功夫,用“显微镜”式细致发现问题,剖析问题,处理问题,切实提升隐患排查质效。

      用好“放大镜”,宣传燃气增长进。纵观近些年燃气安全事故,很多都是由于用户使用端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导致。燃气安全意识淡薄,对燃气安全了解不够,燃气设施操作不当,燃气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弱等因素往往加剧普通的燃气事件向燃气安全事故的扩大,导致燃气事故的发生,导致非常严重的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各级部门要逐步扩大燃气安全宣传受众面,打通燃气安全宣传“最后一公里”,要发挥负面典型案例的警戒作用,以案为鉴,增强居民对燃气安全的敬畏之心。

      用好“望远镜”,科技赋能利长远。立足燃气行业长远发展,提升燃气安全水平,必须牢牢把握“科技”这一强心剂。要全方面提升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燃气监管中的应用,大力推进瓶装液化气信息追溯系统建设,全流程跟踪管理,实现燃气安全监管透明化、可视化。要加大燃气设施设备研发力度,提高智能化水平,运用新技术、新工艺,解决当前燃气安全运作中的短板,提升燃气本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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