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灶”“问题阀”“问题管”任旧存在,供气企业落实“随瓶安检”不细不实,燃气瓶由用户自行装卸,对违规配送问题长期失察失管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第五组近日在安徽省黄山市、宣城市对燃气行业领域开展明查暗访时发现,从供气企业、配送企业到燃气用户,一些问题突出、隐患集中。
作为一种清洁能源,燃气被大范围的使用在居民生活和餐饮企业的生产经营。目前大多数居民楼使用管道燃气,相对安全一些。而餐馆使用的燃气瓶安全风险隐患和事故较多,约占液化石油气事故的99%左右。其中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等燃气爆炸事故,均造成重大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按说,各地应该汲取事故教训,对燃气瓶加强安全监管,但暗访显示隐患重重。
比如检查组随机挑选4家餐馆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可调节调压器、燃具连接软管未实施金属包覆或未使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燃气灶无熄火保护设施、液化石油气瓶与燃气用具的水平距离不足0.5米、燃气报警器未通电等问题较为普遍。关于“随瓶安检”,多数餐馆经营者表示不清楚,用户自提燃气瓶也未落实。另外,配送环节长期失管。
而在燃气瓶存在诸多安全风险隐患的背后,是当地监管偏软。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相关地方虽然成立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隐患整改,综合协调、督办落实力度不强。即便检查中察觉缺陷均只要求整改,未进一步采取比较有效执法措施。可见,在使用、供气、配送、监管环节均有问题。
可以说,燃气每一处安全风险隐患都是一颗“不定时炸弹”,有多少隐患就有多少“炸弹”,一旦遇到导火索,就很容易发生燃气爆炸群死群伤的后果。所以,此次检查组发现的问题,不仅给黄山市、宣城市燃气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对其他城市也是一种安全警示,因为各地情况大同小异,在瓶装燃气管理方面均不同程度有一定的问题,希望能引起重视。
各地只有消除“问题气、问题阀、问题管、问题灶、问题瓶、问题环境”等突出隐患,才能放心享用清洁能源而不发生安全事故。这需要有关各方格外的重视起来。对餐馆等用户来说,要意识到餐饮用户是燃气事故发生的高危区,燃气企业要严格落实“随瓶安检”等责任,配送环节要改变失管失控状态。
当一些燃气用户、供气企业、配送公司未严格履职尽责,各地监管部门要承担起安全兜底责任,既通过全链条排查发现问题、整改隐患,也要对触犯法律的行为依法严肃追责,只有让监管由“软”变“硬”,才能倒逼各方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为保障燃气安全,我国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作出了明确规定。住建部等六部门也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而且,多地也相继出台实施了属地燃气管理条例,针对性提出风险防范和监管措施,确保城市燃气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与居民安全用气。如何让这些法律和法规和文件落地,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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